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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推“京7条”着力稳房价 首提自住型商品住房

发布时间:2013-10-23   作者:   浏览次数:3743

   针对房价上涨预期较为强烈、调控面临很大压力的现状,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23日表示,北京市“稳房价”的决心坚定不移,在既定政策的执行上将进行全面升级和强化,具体包括7条措施。
  在7条措施中, 首次提出将加快发展自住型商品住房。据悉,今年年底前北京将完成2万套自住型商品住房供应,该类房套型建筑面积以90平米以下为主,最大套型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40平方米;销售均价原则上按照比同地段、同品质的商品住房价格低30%左右的水平确定。购房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原则上5年内不得转让。(记者孔祥鑫、鲁畅)
  京七条要点
  1.组建限购监督委员会,严厉打击骗购行为。对弄虚作假违规骗购的购房人,5年内不准在京买房,对企业协助造假的,冻结全部在京项目的手续办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2.进一步强化预售资金监管,对房价过高、上涨过快、利润率过大的项目,将启动全额监管,重点审查地价款来源和开发成本,并加强税收征管和稽查。
  3.强化价格引导,严查变相涨价项目。参照前期和周边项目价格,引导开发商合理定价,对定价高涨幅大且不接受政府引导的项目,将暂缓上市。
  4.进一步严格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执行。严禁向不符合信贷政策的借款人违规发放贷款。
  5.通过“限房价、竞地价”方式,加大自住型商品住房供应力度,满足中端需求和夹心层家庭需求。
  6.对存在闲置土地、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变相涨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房企,采取禁止其参加土地竞买、不对其发放新开发项目贷款、强化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等措施。
  7.加强市场信息公开,提高市场信息透明度,防止误导误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