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国际邮轮游艇港海螺岛综合文化区围海造陆工程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公示(第一次)
发布时间:2012-04-01 作者: 浏览次数:7119
为了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秦皇国际邮轮游艇港海螺岛综合文化区围海造陆工程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精神,现对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告,向公众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
1、项目概况
本项目海螺岛综合文化区围海造陆工程位于秦皇岛海港区,秦皇岛港西港区西南侧、汤河入海处,包括围堤及防波堤工程、吹填工程及地基处理工程三个分项工程,新建围堤总长4244.32米,其中斜坡堤长2387.86m,直立堤长1856.46m;新建防波堤长794.44m。新建围堤合围区域即为本工程吹填区,吹填面积约为38.47万m2,成陆面积约41.74万m2,吹填量为366.24万m3;吹填后采用强夯法进行地基处理,处理面积约38.47万m2。工程总投资4.91亿元,工期约18个月。
2、建设单位:盛景集团
联系人:牛爽
电话:0335-5316103 0335-5316361
3、环评单位: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
地址:天津塘沽新港二号路2618号(邮编300456)
联系人:朱宇新
电话:022-59812345-783
Email:tkshbs@163.com
4、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价法》等有关国家、河北省环保法规的要求,以环评导则为指导,结合工程的特点,充分利用已有资料,补充必要现状监测,结合工程设计和预测数据,预测评价项目建设对所在区域水环境、生态环境等产生的影响,从方案合理、技术可行的角度提出环境保护措施、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
5、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对建设项目是否支持;项目建设对您生活的影响;项目实施可能造成污染的意见;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的影响;对项目建设的建议和要求。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电话联系;发送信件或邮件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直接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意见。
7、其它
本次征求意见起止时间为自公示起十个工作日。
201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