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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公布“国五条”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3-06-18   作者:   浏览次数:5163

    【国五条】是指在2013年2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的五项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政策措施。国务院常务会议出台五项调控政策措施,要求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除拉萨外的省会城市要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制定并公布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建立健全稳定房价工作的考核问责制度。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措施,已实施限购措施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要在限购区域、限购住房类型、购房资格审查等方面,按统一要求完善限购措施。

    【政策出台】2013年2月20日,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国务院再出“国五条”抑制投机投资购房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政策措施(称为“国五条”)。2013年2月20日举行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出台了楼市调控“国五条”。会议不仅再次重申坚持执行以限购、限贷为核心的调控政策,坚决打击投资投机性购房,还在继2011年之后再次提出要求各地公布年度房价控制目标。自2009年12月份开始楼市调控以来,政策经历了四次升级,分别是2010年1月的“国十一条”、4月的“国十条”、9月的“9.29新政”,2011年1月的“新国八条”,2013年2月20日出台的“国五条”是第五次调控升级。
    广东25日推出“国五条”地方细则,明确对广州、深圳实施限购、限价的“双限”政策,对佛山、珠海两地实施限购,并要求年内全省地市实现住房信息联网。
    【政策内容】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了五项具体政策措施:
    (一)完善稳定房价工作责任制。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除拉萨外的省会城市要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制定并公布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建立健全稳定房价工作的考核问责制度。
    (二)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措施,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三)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应。2013年住房用地供应总量原则上不低于过去五年平均实际供应量。
    (四)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配套设施要与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同步规划、同期建设、同时交付使用。完善并严格执行准入退出制度,确保公平分配。2013年底前,地级以上城市要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
    (五)加强市场监管。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强化企业信用管理,严肃查处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推进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加强市场监测和信息发布管理。
    【地方国五条细则】
    北京国五条细则
    自3月31日起禁止京籍单身人士购买二套房;严格按个人转让住房所得的20%征收个人所得税,出售五年以上唯一住房免征个税;进一步提高二套房贷首付款比例;新旧政策以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
    上海国五条细则
    坚决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严禁发放第三套及以上购房贷款;同时要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按照全年供应量不低于前5年年均实际供应量的要求;深化完善“四位一体”住房保障体系,根据确定的目标任务,确保全年新开工建设、筹措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旧住房综合改造10.5万套、750万平方米,基本建成保障性住房10万套、730万平方米;加强市场监管,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走势研判。
    深圳国五条细则
    从8个方面做好房地产调控,落实新国五条。八方面内容主要包括:完善房价调控工作机制、加强房地产税收征管、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政策、增加住房和用地供应、加快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加强市场预期管理。
    广州国五条细则
    增加普通住房用地的供应.
    天津国五条细则
    明确2013年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为: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涨幅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幅度,严格按照转让住房所得的20%计征;对不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按照核定征收方式计征。
    厦门国五条细则
    房价涨幅低于居民收入增幅 公布新建商品房价格控制目标.
    大连国五条细则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精神,稳定房屋价格,2013年我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指数同比增幅控制在我市同期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以下。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以国家统计部门权威发布的统计指标为依据。
    合肥国五条细则
    作为落实“国五条”的细则,合肥市明确了今年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增幅的“上限”,并要求已备案的商品住房3个月内不得涨价。但对于此前“国五条”中提出的出售二手商品住房按照差价的20%征收个人所得税这一政策如何执行,合肥市此番出台的通知中并未提及。
    南京国五条细则
    2013年度全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涨幅低于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幅。但内容中并未提及会征收20%的税。
    贵阳国五条细则
    2013年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增幅低于当年贵阳市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
    济南国五条细则
    新建商品房价格涨幅低于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水平。
    重庆国五条细则
    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增幅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严格执行第二套住房信贷政策,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
    青岛国五条细则
    加大住房保障力度 房价增幅要低于收入增幅。
    郑州国五条细则
    明确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增幅不高于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对“20%个税”以及“二套房利率”、“限购是否扩大”等政策暂未提及。
   武汉国五条细则
    2013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增幅低于人均收入增幅。
    南昌国五条细则
    2013年度我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增幅控制在我市当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幅以内。
    长沙国五条细则
    长沙市2013年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必须控制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扣除居民消费价格上涨后的实际增幅以下,保持基本稳定 。